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,为严格落实反向开票相关政策要求,精准规范集团公司财税处理流程,近期我部门深入学习反向代开发票操作流程,依托电子发票平台,解决开票业务难题,夯实财税合规管理基础。
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后,实现了个人所得税扣缴信息与代开发票信息的联动,由企业办税人员发起代开申请,代开申请人确认缴税就可以了。以反向代开劳务报酬发票为例,企业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,选择【单位办税】进入扣缴功能,然后依次点击【扣缴申报】→【个人代开发票】→【发票代开发起(劳务报酬)】→【发起申请】,然后填写发票要素信息,确认提交;销售方信息选择本次的代开申请人,若未查询到需先前往【人员信息采集】功能进行添加。代开申请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开票,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等其他税费即可。

